罗军民 律师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股票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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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与飞乐音响(600651)代表人诉讼的,仍可继续提起索赔
2021年5月12日,飞乐音响(600651)对相关诉讼进展发布公告: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飞乐音响应向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共计约为1.23亿元,人均获赔39万余元。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罗军民律师对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相关问题总结如下:
1、本次案件涉及投资者315人,一审判决支持约1.23亿元,基本会有二审,前期未起诉的投资者,后续还可继续起诉。
2、一审判决所认定的获赔条件:在2017年8月26日到2018年4月13日之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时间条件是索赔的基础。
3、根据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后续提起索赔的投资者,获赔条件以及获赔思路均同前期生效判决保持一致。
4、投资者应该注意诉讼时效风险,本案诉讼时效为2022年11月2日届满,飞乐音响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5、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的一审管辖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二审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6、根据飞乐音响2020年年报,2020 年,飞乐音响公司对虚假陈述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1.81亿元,远超于此次代表人诉讼涉及的金额。公告显示,截止2020年年报日,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案件的累计索赔金额254,277,572.70元。
近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罗军民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提交上海金融法院立案。